近日,石泉縣人民法院在饒峰鎮(zhèn)新華村開庭審理了兩起危險駕駛案件。通過到基層開庭審理案件,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目的。
這次兩起案件的被告人孫某和盧某,醉酒后駕駛兩輪摩托車上路行駛,被公安機關查獲,涉嫌危險駕駛罪。其中被告人孫某還與他人駕駛的大型普通客車發(fā)生刮擦,造成人員受傷車輛受損。為了照顧有行動障礙的孫某,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宣傳效果,石泉縣人民法院決定對上述兩起案件放在臨近孫某住所的新華村村委會進行審理。新華村村干部、部分村民及饒峰派出所辦案民警旁聽了庭審。
庭審歷時約40多分鐘,經過舉證、質證、法庭辯論及被告人最后陳述等環(huán)節(jié),法庭依據案件事實和證據情況,法庭當庭進行了宣判。石泉縣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黨明英:“被告人朱云山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被告人盧宗華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近五年來,石泉縣人民法院扎實開展審判“進農村、進社區(qū)、進企業(yè)、進學校、進軍營”工作,進一步推進法院能動司法、便民司法,通過深入基層公開審判,起到了實實在在的普法宣傳效果。黨明英:“以后,我們將加大法院宣傳力度,進一步開展“五進”工作,更好的宣傳法律,方便群眾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