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郭健)人常說:“遠親不如近鄰”,可是石泉某村一對夫妻的遭遇卻沒有這樣好,因出門打工委托鄰居照看房屋和土地,誰知夫妻倆10年后回家,房屋破敗不堪不說,賴以生存的土地竟然被鄰居占用,在要求返還時不僅遭到拒絕,還受到惡言相向。
這事情還得從2007年說起,村民楊某夫婦為了改善家庭條件出門打工,臨走前將房屋委托鄰居孫某照看,還將門前兩塊承包地口頭約定給孫某耕種,誰知這一去就是10年時間,2017年9月,夫妻倆想回鄉(xiāng)種地生活,于是回到石泉老家。
回家后才知道,孫某根本沒有幫他們打理房屋,已經形成危房不能住人,而且在秋播的時候,楊某夫妻種油菜時遭到孫某阻攔,說這塊地是他的,其他人沒有權力耕種。看著有恃無恐的孫某,楊某兩口子傻了眼。于是質問孫某有什么理由不讓自己在自家地里耕種,孫某稱自己這幾年翻新平整土地花費了不少錢,如果楊某想耕種的話必須進行補償。
楊某夫妻看到這種情況,并沒有跟孫某吵鬧,而是找到了村委會想問個究竟,根據村委會查找到土地在確權時仍然在楊某名下,并沒有過戶到孫某戶頭,而且確權時因為找不到楊某本人,由村上確權小組簽字認可,因為當時這塊土地孫某在耕種,加上孫某自稱和楊某交好,土地房屋暫時由他打理,所以將土地確權證書、承包經營證書等由孫某領回保管,但土地確屬楊某所有。
村委會對楊某進行安撫,并承諾擇日進行調解處理。2018年1月,雙方當事人終于走在一起,一開始孫某聲稱土地是楊某贈予自己耕作,而且在10年時間里,多次進行翻新平整,如果沒有自己辛勤耕作,這兩塊土地早已撂荒,復耕后恢復產量也要支付更多投入,即便楊某收回土地,也應該給予自己一定補償。
而楊某也毫不示弱,稱自己無償將土地給孫某耕種,還沒有收租賃費用,現在孫某據為己有,已經違反相關法律,如孫某堅持不將土地交回,自己將采取法律手段追回。同時撂下狠話,如孫某仍然強行耕種,將和孫某拼命。
見雙方劍拔弩張,村調解員一邊安撫,一邊告誡雙方要珍惜多年延續(xù)的鄉(xiāng)里鄉(xiāng)情,不能因為過度的利益爭執(zhí)而傷了和氣。同時指出,雙方為此事長時間爭執(zhí)不下,都付出了心理和經濟上的多重損失,應該心平氣和地商量解決辦法,“退一步海闊天空”,不能意氣用事。
在分別與兩人工作中,調解員針對楊某的訴求,肯定了其土地權屬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承諾會盡最大努力解決其“心病”,同時也強調了孫某的“苦勞”,這十余年來,如若沒有孫某的辛勤耕作,這兩塊土地早已撂荒,復耕后恢復產量也要支付更多投入,而且在耕種期間,孫某也花費了一定費用,即便楊某收回土地,從情理上講,給予孫某一定的經濟補償也是應該的。楊某接受了調解員的建議。
在與孫某的溝通中,由于其情緒激動,調解員一方面努力做好安撫工作,穩(wěn)定孫某情緒,指出楊某愿意對孫某耕種土地的投入給予合理補償,盡力緩和鄰里關系的誠意。另一方面向孫某講述《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guī)定,明確指出楊某擁有該土地具有充分的法律事實依據,孫某如果繼續(xù)固執(zhí)己見,在法律上不但得不到支持,而且還要為此付出更多的利益損耗,徒勞無益,只能通過協(xié)商獲得合理解決辦法。孫某認真地思考了調解員建議,終于同意在獲得合理補償的前提下,解決與楊某的糾紛。
調解員見條件成熟,立即召集雙方就經濟補償等焦點問題進行調解,由于前期說理促和工作做得到位,雙方很快達成了土地返還及補償協(xi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