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2名勞務派遣工,派往安康市公安局工作,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表
崗位代碼 |
招聘 人數(shù) |
性別 |
學歷 |
專業(yè) |
備注 |
2017001 |
1 |
男 |
大專及以上 |
漢語言文學或文秘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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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02 |
1 |
男 |
大學本科及以上 |
漢語言文學類 |
持C1駕照者優(yōu)先 |
2017003 |
1 |
不限 |
大專及以上 |
漢語言文學或新聞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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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04 |
1 |
女 |
大學本科及以上 |
漢語言文學、文秘或廣告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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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05 |
1 |
不限 |
大專及以上 |
醫(yī)學、化學、生物學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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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06 |
2 |
男 |
大專及以上 |
計算機類 |
持C1駕照者優(yōu)先 |
2017007 |
1 |
男 |
大專及以上 |
食品藥品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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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08 |
10 |
男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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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09 |
1 |
女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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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 |
3 |
不限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安康市戶籍,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
4、普通話標準,吐字清晰;
5、具有一定的文字寫作能力,有較好的計算機應用能力;
6、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體檢標準參照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
7、符合就業(yè)困難人員認定條件(附《安康市就業(yè)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
(二)不符合報名應聘條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不宜在公安機關工作的;
2、曾受過開除處分或被原單位辭退的;
3、曾因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中違規(guī)違紀,被通報批評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時間: 2017年11月8日至11月17日;
2、地點:安康市漢濱區(qū)大橋北路3號(原硒源植物油廠)辦公樓4樓綜合部(周一至周五早9:00——晚17:00);
3、要求:
3.1、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同一頁正反雙面);
3.2、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份;
3.3、戶口本(戶主及本人頁)或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
3.4、本人一寸同一底近期正面免冠照片4張;
3.5、《安康市就業(yè)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可前往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官方網站下載);
按公布時間和地點報名,經審核合格后辦理報名手續(xù)。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荚嚂r間請關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官網或微信公眾號。
1、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公共基礎知識、公文寫作水平、計算機辦公軟件應用水平。
2、面試:以筆試考試成績排名,按1:2的比例進入面試;面試內容為適應崗位要求的基本素質、能力。
(三)體檢和政審
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順序1:1比例進入體檢和政審環(huán)節(jié)。體檢合格者,由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進行政審,政審主要為政治表現(xiàn)和違法違紀等內容。
如有體檢或政審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的由高至低順序,依次遞補參加體檢和政審。
四、聘用和待遇
政審合格者,以勞務派遣方式派往安康市公安局工作。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后,按有關規(guī)定與公司簽訂勞務合同,正式聘用。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后,每月工資為2000元左右(含300元績效考核工資),單位統(tǒng)一繳納社會保險,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咨詢電話:0915—8110093
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