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西高速公路引線處時常出沒的“叫客人”與乘客已形成了某種默契。
安康新聞網(wǎng)訊(記者 楊遷偉 周健 文/圖)不知從何時起,安康出現(xiàn)了部分私家車主“叫客賺外快”的現(xiàn)象,甚至還有人通過網(wǎng)絡“叫客”,做起了專職“叫客人”。“叫客人”為那些急于出行或為了省錢的乘客提供了“方便”,相反,這些乘客又為“叫客人”提供了生存的土壤。那么,這種看似方便的“魚水關系”,是否擾亂正常客運市場秩序?乘坐私家車出行的乘客,生命財產(chǎn)安全能否得到有效保障?管理部門又是怎樣進行管理的呢?
現(xiàn)象:私家車“叫客”泛濫
清明節(jié)前,記者來到安康高客站,在出站口外的高速公路引線處,有四五輛車停靠在路邊,近10人在此等候。記者以需要乘坐便車前往西安為由上前咨詢,自稱是西安市民的張先生說,自己正在等一輛車,并已約好了司機,11點30分出發(fā),問我們是否需要同行。經(jīng)詢問得知,張先生給家人帶了安康特產(chǎn)稠酒,可高客站安檢過不去,便在此等私家車回西安。“我經(jīng)常來安康,一般是回去的時候坐便車。因為每次回去都帶有東西,中途倒車不方便。坐這種順風車,可以送回家,方便。”張先生告訴記者,如果只有一個人,坐私家車的價格與高客站票價一樣,如果能湊夠一車,50元一個人。說話的間隙,一輛黑色的小轎車開過來,不一會司機下車,向路邊等車的市民走去,見人就問是否需要乘車。
“聽朋友們說每次去外地,在車站‘撿’上一兩個人,可以省些油錢或過路費。后來我去縣上的時候也會去車站問問,順便捎幾個人。由于不‘懂經(jīng)’,頭一次我直接跑到售票大廳里問,有乘客說可以馬上走并準備退票,結果被售票員發(fā)現(xiàn)把我趕了出來。”市民李斌告訴記者:“叫客人”大多從直接叫喊轉(zhuǎn)為隱蔽了,通過“拼車群”發(fā)布信息,提前預約、隨走隨約,還不怕被有關部門檢查。
記者發(fā)現(xiàn),不僅微信上有各種拼車群,QQ 上也有,西安至安康的拼車群、西安至白河的拼車群,安康到平利的拼車群等等,甚至還有安康去外省的拼車群。記者進入一“拼車群”,發(fā)現(xiàn)群里隨時都在發(fā)布信息,如果是私家車主,發(fā)布的信息為:車找人,西安至安康,途徑柞水、鎮(zhèn)安,下午3點40分出發(fā),接頭暗號187XXX。若有人需要乘車,則發(fā):人找車,安康至平利,一人,可付費,電話……“好多時候價格比坐班車要貴,但如果算上中途換乘的車費,坐這種車反而便宜,而且能直接送到家。”家住平利縣的彭志江認為,對于老百姓來說,出行便利才是第一位,安全問題好多時候都被忽略了。
據(jù)了解,一方面基于部分市民的需求,另一方面受利益的驅(qū)動,部分無固定職業(yè)的私家車主則直接做起了專職“叫客人”。
困惑:車站客源流失嚴重
私家車主或順路或?qū)B?ldquo;叫客”,是否會影響車站正常營運秩序?針對這一問題,記者來到安康高客站。提起車站附近的“叫客人”,站長劉意力也很頭疼:“這種現(xiàn)象不僅擾亂了客運秩序,還造成了車站客源的嚴重流失。”他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平時每天大約要流失兩班次約100名乘客,直接造成經(jīng)濟損失近萬元。在清明節(jié)、五一小長假、國慶黃金周和春運等運力緊張的情況下,流失的乘客則是平時的好幾倍。“私家車屬自用車,不繳納營業(yè)稅費,也不用辦理營運手續(xù),一部分車主為了拉人分攤過路費、油費,便叫幾位順路的客,偶爾一次可以理解,如果當做一個行當,就會擾亂市場秩序。”
“在高客站附近‘叫客’的私家車和想坐便車的乘客,大都聚集在進站口和出站口外的路邊上,車主見到有意乘車的市民則主動上前詢問,乘客見有私家車在路邊停靠則直接敲窗詢問,但大部分乘客還是選擇購票乘車。”劉意力介紹說,“這種現(xiàn)象,在3月1日國家執(zhí)行購票實名制后尤為嚴重。自嚴格實施實名制購票以來,一部分群眾老遠趕來乘車,購票時則因未帶有效證件或帶有違禁品而無法乘車。遇到這種情況他們要么選擇放棄出行,要么根據(jù)要求去最近的建民派出所開具身份證明后才能購票上車。就在這一來一往間,有些人為了方便,就上了‘叫客人’的私家車。”
“明明知道他們是在拉客,可我們是企業(yè)無權干涉,更無法制止。”劉意力表示,針對這一現(xiàn)象,他們也曾多次與有關部門溝通并向運管部門專門匯報過,希望能引起政府職能部門的重視。有關部門也來制止過,但收效甚微。
風險:非法營運保險不賠
私家車,顧名思義就是私人用于滿足私人出行的車輛。客運車則是專門從事道路運輸?shù)能囕v,必須在運輸管理部門登記備案,擁有運管部門頒發(fā)的路線牌、購買相應的車輛保險后方可營運,以保障車內(nèi)人員出行安全和在出現(xiàn)意外情況下的合法權益。
“在保險的購買上,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的投保額度有著很大的差別。”安康新華保險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營運車輛除了購買交強險、第三方責任險外,車內(nèi)人員險也必須購買。而私家車主要是滿足車主及家人出行,有的不買車內(nèi)人員險,有的買了投保額也不會太高。萬一出現(xiàn)意外,就沒有保障。”
“保險理賠是按照合同協(xié)定履行的,在簽訂合同時一般都約定的有‘違法不賠’的條款。如果沒有購買車內(nèi)人員險的私家車,在車內(nèi)人員出現(xiàn)意外后保險公司就不會理賠;如果車主或乘客有違法行為,保險公司也不賠。”該負責人介紹說:“私家車私自營運拉客,是一種非法營運行為,如果出現(xiàn)意外,即使購買了車內(nèi)人員險,還是會因為非法營運屬于保險拒賠的范疇。”
管理:取證難打擊更難
對于這種擾亂安康客運秩序、無法保障車內(nèi)人員安全的違法行為,究竟是由誰來管理,又該如何管理呢?經(jīng)記者采訪發(fā)現(xiàn),這一看似簡單的問題卻涉及多個部門,且各有各的管理“難處”。
市運管局局長王啟仲告訴記者,針對客運班線附近私家車非法營運的情況,他們也做過調(diào)查,并且開展了打擊整治。但由于違法停車是交警部門的職責,非法營運是運管部門的權限,因此,要想解決這個問題,還得交警部門配合。同時,在執(zhí)法過程中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要有真實明顯的證據(jù),如果沒有證據(jù)就無法定性,有的定性了處罰難度也很大。比如說,一輛車停在路邊,你去查他,他說車上拉的是他的家人或者親戚,乘客也默認,這種情況下就沒辦法處罰。
“為配合‘雙創(chuàng)’,近期我們已經(jīng)著手在高客站附近及引線入口安裝電子攝像頭,并制作禁停標示牌。一旦啟用攝像頭,將會對違法停車行為進行抓拍,以杜絕在高速公路引線口停車上、下客問題,但非法營運我們卻無權管理。”安康高交大隊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而劉意力則認為,要想解決這一問題,還必須寄希望于運管和交警部門聯(lián)合執(zhí)法、從重打擊。同時,也希望公安部門能在售票大廳設置一個窗口或者安排一位駐站民警,隨時為未帶身份證件的乘客打印身份證明,讓乘客能夠及時購票上車,從而減少乘客坐私家車的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