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wǎng)訊 (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3月25日上午,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周建明受賄一案。公訴機關指控周建明在任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169.3萬元。
周建明,2006年起任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副廳級干部 ,因涉嫌受賄罪于2014年9月被執(zhí)行逮捕。公訴機關指控稱,2010年到2012年,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綜合樓的工程正在建設施工中,當時周建明作為院長,也擔任該工程基建領導小組組長,主管該工程基建工作。期間,重慶德輝裝飾工程、陜西華杰建設工程等5家公司的負責人,為感謝周建明在招標過程及施工過程中提供幫助,同時為了盡快拿到工程尾款,總計送給周建明財物共計169.3萬元。
公訴人:本院認為,被告人周建明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69.3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同時,公訴機關還指控,有的時候,對方送的是現(xiàn)金,周建明收下后就拿回家里,由其妻子進行保管,還有的時候,周建明就直接告訴對方,讓他們把錢打到他弟弟的銀行卡里。在知道省紀委對他進行調查后,周建明為了掩人耳目,先歸還了銀行卡上的贓款給這些行賄的人,在他被紀委帶走調查后,剩下的部分他的親屬也進行了上繳。庭審中,被告人周建明對公訴機關指控他的罪名及受賄事實沒有異議。
被告人周建明:一個就是在整個的基建過程當中,我本人沒有向任何人明示或者暗示要過錢的事,二一個是我確實收到了上述5個人給我送的錢物,總共是169萬3千元。我認罪。第三層意思就是在雙規(guī)之前和雙規(guī)的過程當中,我本人和我的家屬積極地向行賄的人和組織全部退完了169萬3千元,我請求法庭可以縱觀全案,公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