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代娟)日前,旬陽法院神河法庭在銅錢關鎮(zhèn)開展巡回審判,成功調解了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困擾了當事人13年之久的煩“薪”事終于得解。
2008年,被告王某欲在自建的兩層樓房上續(xù)建第三層,遂找到原告劉某為其貼地板磚,雙方口頭約定了大工每日工資75元,小工每日工資40元。2010年年初,經雙方結算,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條載明欠付勞務費1.6萬元。后被告于2012年向原告支付3000元,并以原告所貼地板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拒不支付剩余1.3萬元勞務費用。原、被告私下多次協商未果,原告遂依法訴至法院。
神河法庭受理該案后,為解開長達十余年的“心結”,便決定采用巡回審判方式審理。巡回現場,法官在確認了欠薪事實后,對被告拖欠原告勞務費的情況和原因深入調查,同時對工程質量問題等案件爭議焦點進行歸納整理。在“面對面”的調解中,法官充分聽取原、被告答辯意見,雙方當事人針鋒相對、互不退讓。法官調整思路,通過“背對背”方式,分別給原、被告從法、理、情等多角度進一步做思想工作。在數小時的釋法析理、引經據典、案例列舉中,原告認識到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的嚴重后果,被告意識到拖欠勞動者勞務報酬需承擔的法律責任。最終,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