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訊(通訊員 楊厚生)近日,省民政廳《工作動態(tài)》(第二十五期)刊發(fā)了《安康市離婚冷靜期婚姻家庭矛盾調解工作實施方案》,指出安康市探索開展離婚冷靜期婚姻家庭矛盾調解工作,為全省深化婚姻家庭關系調適和離婚輔導開辟了新思路,要求各地學習借鑒。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實行離婚冷靜期以來,我市民政部門的離婚登記相對減少。為進一步建立完善離婚登記“冷靜期”調解制度,有效降低離婚率,維護家庭和諧穩(wěn)定,我市在全市婚姻登記處設立婚姻家庭矛盾調解室,配備專職調解員,為有需求的當事人提供情感溝通、心理疏導、關系修復、調解糾紛等服務,形成了離婚調解“安康模式”。今年以來,已成功調解婚姻家庭矛盾121起,為家庭和睦、社會和諧穩(wěn)定貢獻了民政力量。